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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盤龍區應急管理局 關于盤龍區2022年春節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申報工作的公告
時間:2021-08-22 17:07 來源: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昆明市盤龍區應急管理局
關于盤龍區2022年春節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
申報工作的公告
為認真做好2022年春節煙花爆竹零售許可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現將我區2022年春節煙花爆竹零售許可申報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1年8月23日-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二、申報地點
昆明市盤龍區應急管理局政策法規和宣傳信息科(昆明市盤龍區白云路327號附一樓)。
三、申報條件
(一)個人申請需具有中國國籍,昆明主城五區常住戶口;非昆明戶口的需持有昆明市轄區派出所登記核發的《云南省居住證》(具有連續兩年簽注信息)及有效期內居住地租房合同。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已取得昆明市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批發企業,個人可按本公告零售許可申報要求提交申報材料;
(四)因違法犯罪受過行政、刑事處罰及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不得申報。
四、申報材料
(一)個人申報材料
1.申請表一份(在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網通知公告欄下載);
2.申請人身份證、戶口冊、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3.承諾書一份(在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網通知公告欄下載);
4.申請人本人半寸免冠照2張。
(二)批發企業申報材料
1.申請表一份(在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網通知公告欄內下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承諾書一份(在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網通知公告欄內下載);
4.申請人本人半寸免冠照2張;
5.申請人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批發企業按照本公告要求通過考試獲得零售許可后,按照“誰考試 誰經營 誰負責”的原則負責零售點的相關經營活動。
以上材料需本人親自提交,不得代辦。
五、咨詢電話
0871-65613006。
六、考試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21修訂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2021修訂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93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5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0號)、《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0631-2013)、《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昆明市煙花爆竹經營和燃放安全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8號)、《盤龍區應急管理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加減分制度(試行)》。
七、考試題型
填空題、選擇題(單選和多選)、判斷題、簡答題。
八、取證流程
提交申報材料—組織考試—結合加減分制度擇優錄取—局辦公會研究審批—核發。
九、考試組織和錄取情況
本次考試試卷由盤龍區應急管理局委托相關機構出題并批改。
錄取方式:
考試成績+2021年春節煙花爆竹零售加減分=總分數
根據總分數由高到低錄取43名申報人員(重分人員以抽簽方式確定先后順序)。
十、考試時間及地點
另行通知。
十一、證照名稱
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十二、零售許可數量
43家。
十三、加減分公告情況
具體細則我局將在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政府網通知公告欄進行公示,請各自下載。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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