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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河州個舊市2024年“錫引”人才青年黨政干部儲備人才專項招引公告
時間:2024-05-22 14:10 來源:紅河人才網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個舊市2024年“錫引”人才青年黨政干部儲備人才專項招引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個舊市干部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提高公共服務能力,促進各項社會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及《個舊市“錫引”人才十條措施》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引原則,報經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個舊市2024年“錫引”人才青年黨政干部儲備人才專項招引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20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引對象及范圍
(一)招引對象
1.博士研究生(專業不限);
2.急需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專業名稱詳見附件2)。
(二)招引范圍
國民教育系列(統一招生考試)高校畢業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單位定向生、委培生、紅河州內在職在編(含試用期)人員不列入引進范圍。
(三)招引崗位
此次青年黨政干部儲備人才專項招引崗位詳見《個舊市2024年青年黨政干部儲備人才專項招引崗位信息表》(附件2)。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有志從事黨政工作,志愿到基層工作,服從組織安排,承諾在個舊市工作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
(三)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2024屆畢業生須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規定的年齡要求;
(六)研究生學歷的年齡35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40周歲以下。各年齡段時間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
(七)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博士、碩士研究生本科階段在“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或相當層次高校就讀,擔任過校級或院級主要學生干部或獲得校級以上獎勵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引進。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一)紅河州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二)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三)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的人員;
(四)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五)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六)在以往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七)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八)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九)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三、政策待遇
(一)崗位待遇。聘用為市級部門或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1年試用期(有連續工作1年以上工作經歷的,提供社保參保證明,實行6個月試用期),自正式入職之日起算。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為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二)生活補助。經年度考核或鑒定合格以上等次的,給予博士研究生每人10萬元、碩士研究生每人5萬元生活補助,分5年平均發放。
(三)住房優惠。服務期內可享受優惠入住市人才公寓,享受市內相關人才購房優惠政策。
(四)培養選拔。作為黨政領導干部儲備人才和優秀年輕干部重點培養對象,有計劃地組織參加各類培訓、實踐鍛煉,符合條件的優先選拔任用。
四、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31日09:00至2024年6月17日17:00止。
2.報名要求: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如實填寫《個舊市2024年青年黨政干部儲備人才報名表》(附件3)。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3.報名方式:本次招引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所需的相關材料掃描成PDF或JPG格式,發送至gjqcrc@163.com郵箱。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招引崗位代碼+姓名”。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視為報名無效,到報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報名聯系電話:0873—2130853。
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個舊市2024年青年黨政干部儲備人才報名表》(附件3);
(2)《個舊市2024年青年黨政干部儲備人才報考人員信息名冊》(附件4);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帶二維碼)的原件掃描件;
(4)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證明(需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考生基本情況的內容,并蓋有學校或學生處公章);
(5)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
4.資格初審:由中共個舊市委組織部、個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招引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不符合招引對象資格條件的視為無效報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以手機短信或電話方式告知。
(二)確定進入下一輪人選
中共個舊市委組織部、個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報名人數和專業急需緊缺程度,綜合考慮畢業院校、學歷學位、學業水平、獲得獎勵、擔任學生干部、經歷業績等因素,確定并在“個舊人社”微信公眾號公布進入下一輪人選名單。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進入下一輪人選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無法聯系或未按要求按時到場的報名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復審及面試
1.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的進一步核實。在面試前組織現場資格復審,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員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復印件各一份。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資格復審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后續招聘程序的資格。
2.面試:本次招引不設開考比例,采取免筆試需面試的方式,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按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面試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以上出現成績并列時,需進行加試,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先后。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招引程序。
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方式、時間、地點及其他事宜在“個舊人社”微信公眾號上另行公示。
(四)面試成績公示
面試工作結束后,面試成績在“個舊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五)體檢及考察
1.體檢。體檢由個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到指定公立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天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2.考察。考察參照《關于印發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范的通知》(云人社發〔2023〕13號)進行,由中共個舊市委組織部和個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定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1.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辦理審批手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下發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辦理審批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等,否則不予辦理。
已簽署用工合同(協議)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前將解除合同(協議)材料原件交招聘單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與服務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發生的合同或協議糾紛,由協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影響后續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3.遞補。對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公示期間有反映問題且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體檢、考察的,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以及因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或其他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上,結合崗位招聘人數,可按照同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個舊人社”微信公眾號公示。
4.簽訂聘用合同。經體檢考察合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凡與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應當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
2.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
3.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有關紀律規定,杜絕弄虛作假。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違紀違規行為的,可直接向當地紀委監委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處理。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將通過“紅河人才網”或“個舊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請各位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紅河人才網”和“個舊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者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二)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本次專項招引專業目錄參考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附件1)。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凡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七)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七、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中共個舊市委組織部、個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中共個舊市委組織部人才辦:0873—2130853
個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873—2143119
中共個舊市委組織部 個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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